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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猎杀藏羚羊14名罪犯被判刑

1998-10-28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拉萨10月27日电14名在西藏阿里地区非法猎杀藏羚羊的犯罪分子日前受到严惩,分别被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改则县、荣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。

藏羚羊是青藏高原特有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,其羊绒珍贵、稀有,少数不法分子为获取高额收入,不惜铤而走险,非法猎杀藏羚羊。

据介绍,1998年1、2月间,马海比、张庆林、强巴土登、索朗旺堆、索朗杰布等人共非法猎杀藏羚羊500多只,并非法收购藏羚羊皮212张。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改则县、荣吉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,以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14名被告3至14年有期徒刑,并分别处以700元至15000元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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